2015亳州市直单位遴选26名工作人员公告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安徽公考网发布时间:2016-03-26 00:33:16[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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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亳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26名,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一)报考机关、参公单位


  1.在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参公单位中,在编在岗人员允许报考。


  (三)报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允许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 12月31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安徽省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或调动)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22日之后出生)。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9:00至9月28日16:00, 逾期不再补报。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5年亳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遴选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5年9月29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30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0元的标准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核准,相应核减遴选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从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各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1日。


  上午: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