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安徽公考网发布时间:2024-06-12 10:31:16[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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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简称省直机关工委党校)隶属于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厅级规格,年培训规模达4000人次。新校区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安兴路6号,属于省行政中心核心区,占地17亩,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设施齐备、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培训资源丰富,是重点服务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基地。

  

  根据党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做好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三)坚持组织严密、程序规范。

  

  二、招聘计划

  

  经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直机关工委核准,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具体专业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品行端正,学风严谨;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学术功底和教研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研岗位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安徽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起至2024年7月1日24:00(以邮件发出时间算),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办公室611房间(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安兴路6号)。(2)网络报名。网络报名邮箱:ahszjggwdx@126.com,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3.报名材料:(1)《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对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可凭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毕业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报名。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551-6260766718955106493。

  

  (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毕业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但2024年12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专业测试或聘用资格。

  

  每个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须经省委组织部同意,方可开展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包括教学内容与架构、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准备、教学效果、言语表达和仪表举止;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研判问题能力、发展潜质等,其中,答辩流程包括专家提问、现场答复、评议评分等环节。专业测试顺序于专业测试当天抽签确定。

  

  2.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专业测试考官: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请考官4人。

  

  4.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下5个有效分数的平均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在省直机关党建网和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

  

  体检由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如遇同一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依次以专业素质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准备、教学效果)各分项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考察的时间安排另行确定。

  

  (五)公示聘用

  

  省直机关工委党校依据引进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机关党建网和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直机关工委审查后,报送省委组织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或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校委会领导下开展,由党校有关部门按照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负责指导监督,省直纪检监察工委、机关纪委和党校机关党总支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办公室0551-62607630,62607667;

  

  监督电话: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0551-62609385;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机关党总支0551-62608631。

  

  附件:

  

  1.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docx

  

  2.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