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六安市金寨县中共县委党校、革命博物馆选调8人公告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安徽公考网发布时间:2016-08-05 11:10:4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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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编委研究同意,中共金寨县委党校、金寨县革命博物馆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革命传统教育现场教学教员和红色讲解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对象及条件

()选调计划:公开选调革命传统教育现场教学教员5名和红色讲解员3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3(统一选调,试用期满后根据个人意愿、现实表现和工作需要定岗)

()选调对象: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教师)

()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35周岁以下且工龄满3(19818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没有不良嗜好。

6、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2)尚在试用期内的。

(3)受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二、选调程序

()报名

1时间:201689日至811日。

2、地点: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大厅。

3、要求: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或经组织推荐的方式。

(1)报名人员须填写《中共金寨县委党校、金寨县革命博物馆公开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规定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处报名。

(3)报名时不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县人社局会同纪检、教育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无故放弃,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县直事业单位选调。

()考试

一是报名人数超过选调人数1:8比例的,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不足选调人数1:8比例的,直接进行面试。二是报名人数低于1:3比例的,该岗位选调人数按比例核减取消。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是县情和党史、军史知识。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8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5分钟。内容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性。

()体检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选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入围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

体检入围人选在“金寨政府网”、“金寨先锋网”、“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县委党校和县革命博物馆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试用

考察后,县委党校、县革命博物馆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县选调工作领导组审定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县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定岗

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个人意愿、现实表现和工作需要定岗,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事业单位选调一律实行岗位聘用制动态管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按原单位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同时须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含试用期)

三、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通报到所在单位等处理;对违反选调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登陆“金寨县政府网”、“金寨先锋网”和“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查阅。

联系方式:县人社局7356380,县委党校2700805,县革命博物馆7061913。监督电话:7356300

金寨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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