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微商发展不能靠“杀熟”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安徽公考网发布时间:2015-07-01 00:00:00[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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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有媒体调查发现,目前通过微信朋友圈售卖的面膜多为“三无”杂牌。这些面膜大多三四百元一盒,一片至少要50元,但实际成本却连5元都不到,“疯狂的面膜”已成为当下“微商”发展的缩影。实现“微商”规范有序而非野蛮生长,避免朋友圈成为三无产品、传销的“法外之地”,已成为摆在社会和有关部门面前的重要考题。


  [综合分析]


  朋友圈出现之初,只是一个交流平台,并非电商平台。伴随着微信的普及,“微商”近年来悄然兴起,由于朋友圈都是熟人关系,所以微商交易的基础就是熟人间的信任。但随着微商“传销”式的推广,熟人成了广义上的概念,朋友圈也成了“商圈”,微商经济也被称为熟人经济。


  然而,相较于微商扩充速度,电商平台监管制度的建立显然落后了一大截。正如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微商一方面容易博得朋友圈的信任,但同时也成了野蛮生长、“杀熟宰人”,乃至变相传销的温床。就像如今这般,朋友圈被“三无”产品“圈”住。


  在“互联网+”时代,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当然不能将微商妖魔化。微商的出现着实提供了一些方便,也为创业者带来了机遇。但是,人们也应该清醒,需要理智,不要让“致富经”成为“穷骗局”,不能让销售劣质产品、兜卖骗局等事件屡次发生,微商发展不能依靠杀熟,透支信任。整治规范微商,也理应成为目前相关监管部门刻不容缓的工作。


  [对策措施]


  第一,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监管的顶层设计势在必行。政府部门中包括食药监局等在内的职能部门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监管制度。


  第二,在销售环节,微信平台应该履行好相关责任,采取实名认证,加强信用管理,维护整个微商平台的声誉。


  第三,对于想加入或已经成为微商的朋友,要摆正心态,经商有道,不为“三无”产品代理,不透支朋友信任,让朋友圈在成为销售渠道的同时,更能留住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