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时评:高速公路长期收费需做好释疑由安徽公考网整理发布,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ahgkpx)订阅安徽公考资讯。需要备考资料、政策答疑、考试交流群请加下列微信群:
日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关于收费期限的调整: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该路网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这一调整传递的信号是,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原本的收费年限的上限或将取消。
从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来看,延长收费无疑是站得住脚的。最现实的考量是,账面亏损一直在高速路上狂奔:2011到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分别亏损323亿元、566亿元、661亿元和1571亿元。从行政伦理上来说,高速公路收费,遵循的是“谁使用、谁买单”的基本逻辑,若由纳税人全体承担,对于不开车、少开车的群体来说是不公平的。求诸国际经验,高速公路收费也不稀罕,日本、法国直接收费,美国看似不收费,实则把成本摊到了各类税收中去,只是收费手段更温柔而已。
其实,决策者更应读懂舆论反馈的民意,要理解公众对“要个说法”的迫切。公众对过路贵、收费高的抱怨已不是一天两天了,然而,直到2014年交通部才公布全国收费公路的收支情况,其中广东省还闹出了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