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时评:反思外滩踩踏事件不能止于问责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安徽公考网发布时间:2016-03-25 23:08:05[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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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1日上午,上海公布外滩拥挤踩踏事件调查报告,称踩踏事件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调查报告建议,对包括黄浦区区委书记周伟、黄浦区区长彭崧在内的11名党政干部进行处分。


  时隔20余天,相关调查报告出炉,给公众传递了两个最重要的信息,一是该事件是一起公共安全责任事件,这意味着必须有人为之承担责任;二是相关党政干部被问责,但力度之大还是超出预期。


  尽管问责情况已公布,但丝毫不让人觉得畅快。悲剧,原本可以避免。正如调查组相关负责人所称,“往年外滩都有高强度警力配备,今年突然撤空,这就是变更风险。从往年的数千警力到今年的不到700警力,思想上麻痹大意了。”祸患常积于忽微,事故多出于麻痹,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就难免会出事,甚至会出大事,比如这次震惊中外的踩踏事件。


  既要问责官员,更要汲取教训。根据调查报告可知,这次事件暴露出上海市公共安全管理盲点,特别是对无主办单位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不足,准备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作为一个国际性的现代化大都市,上海市存在公共安全管理盲点,不可容忍。对有组织的活动应明确谁主办、谁组织、谁负责,对群众自发的活动同样不可掉以轻心。


  如何汲取教训?从根本上说应立足于顶层设计,重塑机制体制,比如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无论自发还是有组织的群体活动,都应该纳入法治轨道管理。更重要的是,在城市安全管理上,必须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中央要求,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与水平,真正改变“条块分割、条线分割、各自为政”的管理弊端。


  有了制度安排,就该贴地而行;中央出台了规定,必须严格落实。有个细节是,上海确认相关领导跨年夜吃大餐:共公款消费2700元。公款吃喝,显然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且,公款吃喝的时机和地点,都极不恰当,影响恶劣,身为党政官员,为何敢于置中央规定于不顾?为何不周全应对公共安全?即便没有踩踏事件,违背中央规定,亦须被问责。


  “教训不能白白过去,生命不能白白死去”,外滩拥挤踩踏事件终究会被纷沓的时间脚步所淹没,但我们永远不能忘记那些遇难者和受伤者,不能忘记导致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认定责任以及问责,也许并不难,难的是如何真正汲取教训。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痛,更不能伤疤未好已忘痛。因此,外滩踩踏事件,反思不能止于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