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23)由安徽公考网整理发布,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ahgkpx)订阅安徽公考资讯。需要备考资料、政策答疑、考试交流群请加下列微信群:
1.某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被物业公司划出停车位对外出租,其收益应该归( )所有。
A.房地产开发商
B.物业公司
C.小区业主共有
D.小区所在地居委会
2.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B.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C.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D.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3.供电合同中,供电方的义务不包括( )。
A.赔偿因断电造成的损失
B.中断供电事先通知
C.安全供电
D.对事故断电的抢修
4.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00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立a遗嘱将其财产给予其小儿子所有,后因小儿子关系恶化,甲又自书b遗嘱决定将财产给予二儿子所有。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a遗嘱因经公证而效力优先,故应以a遗嘱为准
B.b遗嘱为后立遗嘱,故应以b遗嘱为准
C.a、b遗嘱均因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无效
D.a、b遗嘱均因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效力待定
5.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采购50台电脑的要约,乙公司于3月1日发出承诺信件表示完全同意要约内容,3月7日信件发至甲公司,3月8日甲公司的经理知悉了该信件内容,遂于3月10日电传告知乙公司收到承诺信件。在该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承诺通知的生效时间是( )。
A.3月1日
B.3月7日
C.3月8日
D.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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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 C
解析:
《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由该规定可知,收益应归小区业主所有。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C
解析:
《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乙送甲去医院是为了甲的利益,构成无因管理,所以乙对车费享有求偿权。乙对甲的手机没有保管义务,甲手机丢失,乙无过错,所以乙没有赔偿义务。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A
解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知,供电方有安全供电义务,C项正确;
第一百八十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知供电方有事先通知义务,B项正确;
第一百八十一条: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知对于事故断电供电方有抢修的义务,D项正确;
A项中,赔偿是一种责任,是对于过错的一种救济,而非义务,故正确答案为A。
4.答案: 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本题中,a遗嘱是公正遗嘱,因此应当以a遗嘱为准。故正确答案为A。
5.答案: B
解析:
我国对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则采用的是到达主义,即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根据题意,在双方都知情的前提下,乙公司表示同意的要约的信件是在3月7日正式发到甲公司,根据到达主义,要约人在收到承诺人的承诺通知时,承诺方生效,这个时间即生效时间。故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