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不配合纪检部门检查,你怎么办?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安徽公考网发布时间:2019-10-09 11:42:21[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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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维度】实务处理能力

【快速破题】此题主要考察考生的工作实务能力,在这类题目的作答时,我们一方面要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另一方面,也要一定的流程意识。这里一定要把握好自身定位,履行好自身的责任。

【参考作答】

纪检机关依法履行纪律检查职责,行使纪律监督是党章赋予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这是对被检查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体检”,被检查单位的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积极配合,胸怀坦荡的接受检查,任何不合理地规避、干扰或者拒不配合检查的行为,都要不可取的。

我将在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的过程中,做好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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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金句】

纪检机关依法履行纪律检查职责,行使纪律监督是党章赋予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任何不合理地规避、干扰或者拒不配合检查的行为,都要不可取的。

教育和警示全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

六个方面:检视自身问题。讲明利害关系。如实进行记录。继续严格检查。严肃进行处理。通报具体情况。

【知识拓展】

监察法 第六十二条 有关单位拒不执行监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由其主管部门、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监察法 第六十三条 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一)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拒绝、阻碍调查措施实施等拒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的;

(二)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的;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的;

(五)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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