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亳州蒙城县招聘352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安徽公考网发布时间:2016-03-26 00:34:51[ 字体:   ]

2015年亳州蒙城县招聘352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由安徽公考网整理发布,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ahgkpx)订阅安徽公考资讯。需要备考资料、政策答疑、考试交流群请加下列微信群:

进群二维码

  2015年亳州蒙城县招聘352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蒙城社会治安防范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委研究同意,蒙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按照《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关于持续推进亳州市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亳办发〔2015〕4号)有关精神,2015年度我县计划招聘352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男性347名、女性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文化条件和工作能力;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身体缺陷;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及无色盲;


  8、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两眼裸眼视力4.6以上〔特(巡)协警要求身高1.75米以上〕;


  9、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或持有退伍证;


  10、退役士兵或有武术专长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32岁、身高条件可适当放宽1.60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15年 11月2日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亳州蒙城公安在线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 11月9日至11月13日18时止。


  2、报名地点:蒙城县公安局西辅楼一楼(地址:城南新区仁和路和五里河路交叉口)。


  3、报名程序


  (1)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退伍军人证;


  (2)填写《蒙城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3)交本人近期小2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4)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含父母、配偶、子女)的现实表现证明。


  (三)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15年11月16日、17日8:30至18时到报名处领取。


  (四)组织考试


  1、笔试


  (1)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文化基础、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公民应知应会政策法规、一般公安基础知识及写作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3)按聘用岗位人数按2∶1的比例方能开考,若达不到规定最低参考人数,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4)笔试成绩于2015年11月27日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亳州蒙城公安在线网站公布。


  2、面试


  (1)依据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聘用岗位人数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等方面的知识能力。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1)人员范围: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从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选聘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岗位;


  (2)体能测试内容包括1000米、100米、立定跳远,三项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3)体能测试地点、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另行通知(空腹,带身份证),项目和标准参照《2015安徽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对不能达到体检相应标准的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布成绩


  总成绩于2015年12月10日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亳州蒙城公安在线网站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出现相同分数时,同时入围。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亳州蒙城公安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和待遇


  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工资待遇为18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部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由保安公司代为招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缴纳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根据岗位需求,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


  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六、收费情况:笔试每人次90元,面试每人次70元。


  七、有关事项


  1、招聘工作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局、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实施。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实时信息。


  招聘监督电话: 0558-7639110(县纪委)


  0558--7633139(县人社局)


  0558--7622137(县委政法委)


  报名咨询电话: 0558--7694298(招聘办公室)


  点击下载>>>


  蒙城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