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友留言盼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 官方回应由安徽公考网整理发布,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ahgkpx)订阅安徽公考资讯。需要备考资料、政策答疑、考试交流群请加下列微信群:
原标题:安徽网友留言盼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 官方回应
近日,一名安徽网友给省长留言,提出给基层公务员涨工资的建议。对此,安徽省人社厅回复称,2015年起,国家实施了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补贴制度,有效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待遇;此外,国家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我在淮北农村乡镇上班,一个月只有2000多元工资,每月除去生活费电话费人情礼节等开支真的所剩无几,与当下高物价比让我承受不起,到现在想换个好点手机的梦想都没实现,现在都没有我家大哥在外务工工资高,每每遇到急用钱的事都是大哥帮忙,希望领导考虑下我们基层上班的困难,给涨点工资吧。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 转来2016年2月24日人民网网友给省长的留言悉。我厅于2016年3月1日与您电话联系,并就其关于“基层公务员应涨工资”的建议给予答复,您对于答复内容表示满意。 针对基层公务员待遇低的问题,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答复:一是2015年起,国家实施了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补贴制度,有效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待遇;二是国家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们是亳州市谯城区南部新区菊花园小区的,我们所反映的问题就是,我们小区的房产证房产局不给予过户,房产局说是让我们去国土资源局交土地出让金,我们去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说没有政策无法交,我们小区的房子都盖好几年了,既然没有政策当初就别给开发商划拨土地呀,房产证不给过户真的让我们老百姓很无奈,拜请书记可以帮忙解决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市国土局、房产局认真办理。 经查:市房产局目前正在积极为菊花园小区的拆迁还原户办理房产证,已办理141户。现取得房产证的拆迁还原户要求办理房屋再次转移登记,因菊花园小区还原房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拆迁还原房用地为国有划拨用地,其房产转移应依法补缴土地出让金。由于这是一项新业务,我市目前尚未开展商住小区土地分割发证工作,致使无法核定转移房产应分摊的土地面积,因此也无法确定补缴土地出让金的价款。为此,市国土局及时制定了《亳州市商住小区用地分割登记发证实施方案》,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待批。 下一步,市国土局将依据《亳州市商住小区用地分割登记发证实施方案》,合理核定转移房产应分摊的土地面积,在此基础上评估确定应补缴土地出让金价款,完善上述手续后,依法办理转移房产的土地和房产登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 您好! 我是程庄镇,程庄村的村民,我爸爸在2001年借农村信用的贷款承包砀山县程庄镇程庄中学建房,至今未曾要到钱,建房款18万到20万之间,这十几年来,一直在要款,学校方一直未曾给过款,每次要钱学校的校长都是说往教育局,报上去了,要款期间,会计把我人爸的身份证要去,说是上报教育局,至今没有结果,在2009年左右程庄镇程庄中学的会计因为贪污被逮捕,我们的钱也不知道去向,多次去校方去要钱,校方回应己经上报还未下来。在2015年,国家回收老贷款,我们家被迫卖房还信用社贷款,利息从10几万翻到40多万,我们是真的没有办法了!我们的钱真的不知道跑到谁的口袋里了!我们老百姓应该找谁才可以找到钱,希望领导能帮帮我们老百姓,我们老百姓真的不容易,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给省长写下这封信!至今身上欠款20多万,无力偿还,以上纯属事实,如有作假可以追求法律责任!求求领导帮帮忙,查查我们老百姓的钱跑谁口袋里了!在此谢谢领导了!我会一直等领导的回信!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砀山县程庄中学欠您父亲杨XX工程款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砀山县政府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杨XX于1998年至2001年间陆续承建了程庄中学校舍、厕所、下水道、围墙等工程。通过杨XX本人出具的证明材料(非欠条),杨XX认为校方欠其18.7492万元工程款。经调查人员走访时任程庄中学领导班子成员,并核查学校原始账目,显示杨XX于1998年至2001年间,陆续从程庄中学领取了18.482万元(存有杨XX本人签名的领款单)。通过比较双方出具的材料,存在2672元差距,已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砀山县政府督查室联系,联系电话:8095072。 宿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9日
【网民留言】
萧县至刘套镇的X013县道(县城北外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