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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局区内选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经蜀山区第57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蜀山区重点局拟从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内公开选聘5名工作人员到区重点局工作。现就选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二、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选聘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建筑工程事业。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3. 男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或建筑工程配套类相关专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资质证书者优先。
5. 在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
6. 2014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范围为与蜀山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含各镇、街道、园区)签订劳动合同的各类聘用人员(以上均不含公安、税务、规划、国土等垂直管理单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初选人员、体检考察、会议研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单、两寸彩色免冠相片2张,以及经现工作单位盖章的《蜀山区重点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3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口)
(二)资格审查
由区人社局、区编办与区重点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人员要对审查结果(是否合格)予以签字确认,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可现场审查,也可限时审查后通知报名人员。
(三)面试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区人社局、区编办会同区重点局,对进入考察环节的初选人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工作实绩、德才表现和群众公认等情况。
(六)公示
将拟选聘人员在所在单位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1. 选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在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区重点局与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 选聘的工作人员年人均经费不低于5万元,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选聘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聘工作的全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六、其它
咨询电话:
0551-65504469(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65121082(区编办)
0551-62846567(区重点局)
监督投诉电话:
0551-65137993(区监察局)
点击下载>>>
2016年区重点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蜀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蜀山区重点工程管理局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