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宣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安徽公考网发布时间:2016-09-07 16:29:09[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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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公考网[安徽人事考试网] 网站编辑为您整理发布关于2016年事业单位招考信息的详细信息,信息内容如下。安徽事业单位交流群 54636690

2016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其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见附件12016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附件《2016年宣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016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2016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5919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9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现役军人;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