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黄山市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引进人才5人公告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安徽公考网发布时间:2021-11-12 09:38:05[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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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倾力打造 “五个之城”,加快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现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引进5名紧缺专业人才来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国部分重点高校(详细名单附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及定向、委培生)。其中本科生年龄在25岁(含)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含)以下。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市外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有志于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自愿到黄山工作;能如期毕业并获得毕业证、学位证;身体健康;无定向委培单位,服从组织分配。

2.本科生年龄在25岁(含)以下(1995年11月22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含)以下(1990年11月22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含)以下(1985年11月22日〈含〉以后出生)。

三、引进程序

1.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uangshan.gov.cn/index.html)网站,进入首页“专题专栏”滚动条中“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由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1年度下半年黄山市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 资格审查。

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条件对申报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专业测试前一天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工作,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发现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其中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

3.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测试人员确定。确认报考人员与岗位比例数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黄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2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其中,博士研究生报考者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不占用专业测试名额)。

(二)有关事项。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具体加试方案另行公告。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于12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一)人员确定。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二)有关事项。体检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考察由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5.公示聘用。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引进人才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引进人才正式名单,公示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四、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除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薪酬待遇。按照黄山市有关人才政策规定,享受相对应的优惠政策,其中,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分别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七级、管理八级岗兑现薪资待遇。

2.住房保障。向引进人才提供免费周转房,暂住3年;3年后根据本人实际需要,依照《黄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13〕2号)帮助申请公租房。

3.家属就业。引进人才如有配偶,需要来我市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

4.子女就学。如有适龄子女需要入园入学,由市教育局、市妇联按照就学政策,对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就读进行统筹解决、妥善安排,每名子女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各享受1次机会。

5.景区游览。人才本人、配偶及子女,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其调休日除外的时间里,人才政策享受期内可以免费参观市文旅部门公布的景区点(不含景区内索道、缆车、景交、采摘、演艺、游船和导游讲解等二次消费项目)。

五、疫情防控要求

2021年度黄山市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引进人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按黄山市委组织部、黄山市人社局、黄山市教育局、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黄山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黄人社秘〔2020〕278号)执行。考生应提前申领“健康码”,考试当天考生“健康码”为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9-235534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9-2355602(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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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名单.docx

附件2:2021年度下半年度黄山市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引进人才岗位条件表.xlsx

 黄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