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芜湖无为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安徽公考网发布时间:2021-12-16 10:32:24[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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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

  根据《2021年无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为做好我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及潜能。

  (二)专业测试时间:专业测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9日(周日 )。考生须按照本人专业测试通知书上所要求的时间于当日上午7:00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

  (三)专业测试地点:无为三中本部(无为市金塔路)。

  (四)考官构成: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监督员、计时计分员各1名,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

  (五)成绩公布:考试最终成绩将及时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专业测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三、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无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专业测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无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专业测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要提前申请“健康码”,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非绿码人员必须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于专业测试前转为绿码方可参加专业测试。

  2.所有考生入场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

  3.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异常症状的考生,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考前主动向无为市人社局报备,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并作出书面承诺,经驻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经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 请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专业测试当天至少提前60分钟抵达考点,并现场接受体温检测。考试期间除身份核验和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始终保持安全距离。

  5.以下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前14日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处在隔离期和健康监测期的入境(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处于健康监测期的出院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尚未解除管控的密接、次密接人员。

  6.考前请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

  7.考前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就诊,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8.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