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宣城市泾县中共县委党校招聘4人公告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安徽公考网发布时间:2022-08-10 11:36:14[ 字体:   ]

2022年宣城市泾县中共县委党校招聘4人公告由安徽公考网整理发布,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ahgkpx)订阅安徽公考资讯。需要备考资料、政策答疑、考试交流群请加下列微信群:

进群二维码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宣城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管理办公室(中共泾县县委党校)教师队伍结构,决定面向宣城市范围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宣城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2.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810日以后出生)。

3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2019年试用期内未确定考核等次的视为合格)。

4)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学历条件、专业条件。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符合干部回避有关规定。

7)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报名时需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市、县区人社局或组织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810日在市县人民政府网、先锋网等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817日—819(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

中共泾县县委党校办公室(贺村东路与同心路交叉路口北侧,咨询电话:5022332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

4)同意报考证明;

5)综合素质考评表及佐证材料。

报考者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选聘单位负责实施。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低于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选聘岗位计划数。

(三)面试

综合素质考评: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学历层次、考核等次、荣誉获奖等进行综合素质考评。(具体考评内容见附件3)

选聘岗位按4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4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超过41比例的,依次以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学历层次、202011日以来个人荣誉获奖得分、2020年年度考核等次、普通话等级从高到低排序,按4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在指定教材中随机抽取课题,使用专用备课纸备课1小时,无生上课2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其中,备课教案20分,无生上课80分。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确保选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泾县人社局、中共泾县县委党校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在网站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以学历层次、教案成绩、综合素质考评得分、202011日以来个人荣誉获奖得分、2020年年度考核等次、普通话等级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考察对象与选聘岗位人岗相适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考察结束后,如实撰写考察报告,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调聘

选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泾县人社局网页)公布,其中确定拟选聘人员有关信息,公示5天。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由人社部门办理调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泾县人社局、中共泾县县委党校负责解释。(监督举报电话:5102535

 

宣城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管理办公室(中共泾县县委党校)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810


来源: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